富圓采:本公司配合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調查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2 11:17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2
2.公司名稱: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於11月12日
早上八點三十分左右至本公司調查
(2)本公司之營運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調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台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104年聲搜字第18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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