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盛:代取得人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股100%之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如下: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02,423,400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精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豐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不適用。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不適用。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精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豐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總額分別為41,799,543股、149,016股 、2,636,100股及1,341,144股,合計45,925,803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精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豐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13.82%、0.05%、0.87%及0.45%,合計 15.19%。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6年3月26日,經由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協和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取得增加31,553,803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因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協和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取得。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資金來源明細:因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協和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取得。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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