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熠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海外有擔保(補充公告)可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2
2.公司債名稱:駿熠106年第一次私募海外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美金一千萬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待確定
5.發行價格:以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待確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待確定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充實營運資金、海外購料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用以引進策略投資人,藉以強化業務並改善財務結構。
10.公司債受託人:待確定
11.發行保證人:待確定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確定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本次私募海外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基準價格係以該公司定價日
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及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
反除權),選以其中較高者為基準價格。實際轉換價格,擬以不低於
基準價格之八成並乘以轉換溢價率101%為訂定依據。
本次私募海外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經轉換後之普通股其權利與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八規
定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賣出。本次私募國外可轉換公司債自交付日
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
上櫃交易。
14.賣回條件:待確定
15.買回條件:待確定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待確定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待確定
18.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待確定
19.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待確定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海外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實際定價日、實際發行價格、實際轉換價格、發行
及轉換辦法、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
主管機關或事實需要而須修正時,在不違反上開原則下,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
時市場狀況及在符合上述規定為依據下訂定之。
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海外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
人全權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
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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