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嘉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收回註銷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17 18:0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7
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105年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之員工於既得期限前離職及
未達既得條件者,依規定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並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220,000元
4.消除股份:22,000股
5.減資比率:0.0228%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964,068,1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註銷減資基準日為10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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