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碩:鴻碩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度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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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8F(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大禮堂)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報告
(3)背書保證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4)一○五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第八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6年4月9日(星期日),因4月9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日
提前至4月7日(星期五)17時00分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第216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及
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
(1)受理期間:民國106年3月27日起至106年4月6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或提名(郵寄者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
件』及『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提名函件』),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須以
書面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2)受理處所: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號6樓(本公司財務處),電話:02-2792-8558。
(3)上述提案,議案限一項,內容以300字為限。
3.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仍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
、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電話:02-6636-55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
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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