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易機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14 18: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4
2.減資緣由: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未達既得條件,將收回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800,000元
4.消除股份:180,000股
5.減資比率:0.1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602,541,1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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