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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提案「你放生政府收容」段宜康痛批:放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08 11:03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上周召集《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護法》修法協商,希望針對野生動物,民眾如果抓到或是在野產店買到要放生時,希望由農委會或地方政府收容。對此,同黨立委段宜康今(8)日在臉書 po 文表示,「放生?放放放,放個...」,他強調,不但黨團不能簽字背書;也已經要求農委會不可以讓步!

行政部門原規畫在本會期修法加嚴約束放生行為,避免造成不當放生危害生態,根據行政院提出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32 條時修正版本,建議修正為「釋放經飼養之野生動物者,應經主管機關同意,避免造成不當放生危害生態。但是林岱樺卻在上周五立法院《野生動物保育法》協商中,為隨機、個人放生行為另闢蹊徑,會中她提出修正,要求政府對於民眾要放生的野生動物,有收容責任。

林岱樺並舉例說,民眾「經過餐廳看到裡面有一條魚,心動善念隨機想救牠,無法認定是野生動物或一般經濟動物」,依法可一通電話通報,由農委會或地方政府進行媒合、收容等,提供「你放生政府埋單」的全套放生服務。

另一方面,行政院版草案中,原本規範對於任意放生造成野生動物大量死亡、或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處 50 萬元、250 萬元以下罰款;但林岱樺則主張初犯者不罰,只須「接受 6 小時環境生態教育」;因為「放生動物是善良的人」。

對此,段宜康在臉書 po 文說,「放生?放放放,放個...,(助理提醒我,FB 別再用這個詞。)」他強調,這種協商方向,絶不能接受。不但黨團不能簽字背書;也已經要求農委會不可以讓步!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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