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住所翠山莊被控占地 高院判拆屋還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4 18:38
前總統李登輝居住位在外雙溪的翠山莊別墅,被控占用鄰居約 7 坪土地,遭地主提告,要求翠山莊產權所有人李坤儀拆屋還地。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翠山莊確實侵占鄰居土地,判決李坤儀敗訴,不過,全案還可再上訴。
(杜大澂報導)
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後,住在外雙溪的翠山莊別墅,原來是由政府支付租金,直到 2006 年修法大刪禮遇內容後,政府不再支付,李前總統方面才用 4 千 9 百萬元買下,土地所有權人則是登記為他的孫女李坤儀。
不過,周邊的地主認為,李登輝住的別墅侵占她約 7 坪大的土地,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李坤儀拆屋還地。士林地院審理時,李坤儀方面主張,所謂的占有地,在她們買房子的時候就有這些建物,如果拆除對結構有影響,加上這些地本來是翠山莊私設對外道路,就算恢復原狀,地主也不能作其他用途,不過,一審仍判決李坤儀敗訴。上訴到二審後,高院認定翠山莊占地,再度判決李坤儀要拆屋還地。
(圖/高院外觀)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