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20個月不獲緩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2 13:26
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2月22日早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20個月,不獲緩刑;法官指出,案件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中相對較輕的一類,但并非代表是小事,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曾蔭權的良好品格及對社會貢獻,扣減10個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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