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重申三納Uber:像喝湯硬要用筷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04 08:50
記者王苡嫣/台北報導
Uber 打著科技業名號行載客之實遭交通部重罰,交通部不斷重申 Uber 想要在臺營業就必須「納管、納稅、納保」,Uber 今 (3) 發表聲明反駁,文中提到 Uber 並非計程車業,硬要該公司登記為計程車業很荒謬,有如「拿筷子喝湯」。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表示,Uber 主張自己是個派遣車輛的平台,那麼可以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就像現行台灣大車隊這樣的媒合平台,不需要擁有計程車,僅進行派遣工作。
納稅部分,胡迪琦指出,Uber 聲稱有繳稅,但繳納的是荷蘭商委託其行銷的稅,仍刻意規避在臺營業的營業稅;至於納保,Uber 宣稱每一趟搭乘服務,從一上車開始到下車那一刻結束,都有安全保障,但以過去 Uber 對司機跟消費者的聲明,若有爭議發生,Uber 都是站在「協助」立場,跟該公司沒有直接關係,因此無法了解具體保險對象究竟是誰。
胡迪琦表示,Uber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要切割所有責任,以主管機關立場,對消費者而言真的很沒有保障。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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