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財險江北支公司虛構中介業務 遭寧波證監局罰21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13 15:20
中國人保財險某營業部
和訊網消息寧波保監局1月13日發布通告稱,人保財險江北支公司通過華凱保險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115.99萬元,此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故寧波保監局對人保財險江北支公司責令改正,處罰款21萬元;對其公司負責人崔明君處以警告,並處罰款6萬元的處罰。
經寧波保監局調查,人保財險江北支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間,通過華凱保險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115.99萬元。江北支公司負責人崔明君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綜上,寧波保監局作出如下處罰:
人保財險江北支公司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規定,寧波保監局決定對人保財險江北支公司責令改正,處罰款21萬元的處罰;決定對公司負責人崔明君予以警告,並處罰款6萬元。
寧波保監會表示,當事人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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