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防制洗錢 政院成立專責辦公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04 16:03
台灣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 評鑑結果逐年退步,2018 年即將進行第三次評鑑。為加強推動洗錢防制,提升我國洗錢防制標準,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將設立「洗錢防制辦公室」,由政務委員林美珠督導,邀集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會同法務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討論相關工作。(李人岳報導)
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我國在民國 96 年被「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 列為一般追蹤名單,100 年又進一步列入加強追蹤名單,明年將有第三次評鑑,如果沒有通過,可能連金融機構的海外業務都將受影響。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為了提升我國的洗錢防制並且成立專責的洗錢防制機構,閣揆林全指示根據法務部建議,在行政院成立洗錢防制辦公室。徐國勇:『針對於法務部建請於行政院設立洗錢防制辦公室,做為國家層級的洗錢防制專責單位,林院長指示由政務委員林美珠負責督導,並邀集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會同法務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討論相關事宜。』
邱太三指出,立法院先前通過「洗錢防制法」,要求律師、會計師等從事非金融業者也要申報業務上接獲的疑似洗錢行為。另外因應兆豐銀疑似洗錢案暴露的銀行內稽內核問題,也將借重外國經驗,邀請外國實務專家來分享經驗。同時,要配合洗錢防制法修正的子法有 13 項,同時也要推動修正「財團法人法」和制訂「國際司法互助法」,目前財團法人法已經送立法院審議中,國際司法互助法也正在研擬中,預計 6 個月內就能完成。另外,針對銀樓等可能被用來洗錢的地下金融管道,未來也會逐一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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