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壽分公司電話銷售欺瞞投保人 遭吉林保監局罰款16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04 16:00
泰康人壽(吉林中心支公司)
和訊股票(微信號:istocknews)消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近日發布通告稱,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存在誇大保險受益等欺騙消費者的違法行為,共涉及保單38份,故吉林保監局對泰康人保吉林分公司處以15萬元罰款,對其電話銷售中心經理李丹予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
吉林保監局稱,經查,2016年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在電話銷售過程中存在誇大保險收益等欺騙保險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涉及保單38份。
通告顯示,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人員調查筆錄、相關保險業務銷售錄音、保險業務承保明細表、相關保險業務投保單影印資料等證據證明。時任該公司電話銷售中心經理李丹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對上述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
因泰康人壽吉林分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之規定,吉林保監局決定對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罰款15萬元,對李丹警告並罰款1萬元。
吉林保監局稱,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繳款流程:當事人在繳款前應與吉林保監局確認應繳額,獲取應繳額的繳款碼資訊。繳款碼為繳款的唯一憑據,當事人應妥善保管,繳款時必須持繳款碼資訊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601288,股吧)、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601166,股吧)、中信銀行、華夏銀行(600015,股吧)、郵儲銀行、光大銀行(601818,股吧)、平安銀行(000001,股吧)實行同行繳款。
繳款確認聯繫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崑山路1088號707室
繳款確認聯繫電話:0431-85862176
吉林保監局稱,如當事人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另據公告顯示,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崔長青,營業地址為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3299號長春宏匯國際廣場18層,其電話銷售中心經理李丹身份證號為2230119800225XXXX,住址為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西民主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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