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第三批退稅 20日撥入帳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03 13:05
財政部表示,104 年度綜合所得稅第 3 批退稅案件,將在今年(106 年)1 月 20 號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到今年 3 月 20 號為止。
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資料,104 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一批退稅案件約 14 萬多件,退稅金額約 6.3 億元,是 3 批退稅中最少的一批,最後件數與金額仍要以各地國稅局更正發單結果為準。臺北國稅局提醒,第 3 批退稅案件,預計於本月 20 號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的退稅帳戶,未指定帳戶者,將寄發退稅憑單,憑單退稅兌領有效期限到今年 3 月 20 號為止。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多多使用劃撥退稅方式,不僅可以節省往返奔波的時間,又可享有方便與安全的多重好處。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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