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錦能源控股股東股權被凍結未及時披露 山西證監局責令改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03 11:10
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和訊股票消息中國證監會山西監管局近日發布通告,美錦能源控股股東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4000萬股上市公司股票於2016年4月15日被司法凍結,於2016年6月17日解除凍結。前述事項未及時告知上市公司進行資訊披露。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對美錦能源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應自本決定下發之日起1個月內對上述事項進行改正,進行內部追責,並向我局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山西監管局指出,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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