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麗-KY: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來函 通知依法行使歸入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6 14:41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26
2.公司名稱:金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來函
通知依法對本公司大股東Dragon Million(Asia) Limited於104年10月7日至
105年2月24日間買賣本公司股票(或可轉換公司債),依證交法相關規定計算
獲有差價新台幣83,549,776元行使歸入權。
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將依法對該大股東行使歸入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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