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豐電子: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6 12: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25
2.公司名稱:志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志豐上半年EPS已有1元,但第3季因大陸廠倉庫失火,導致單季每股小虧
0.18元,累計前三季為0.83元。不過,10、11月營收營收大好,第四季獲利就有機會
挑戰前三季總和,明年更大幅跳升,相對目前22.7元價位,仍有漲升空間。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預估本公司第四季獲利就有機會挑戰前三季總和,明年更大幅跳
升,相對目前22.7元價位,仍有漲升空間。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說明:以上報導預估本公司第4季獲利就有機會挑戰前三季總和,明年更大
幅跳升,係為媒體或法人自行預估,本公司並未公告財務預測,亦尚未申報十二月份
(第四季)獲利。
(2)有關本公司獲利損益數字,概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告為準。
(3)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並依
法公佈者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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