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洛碁實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數、 私募價格、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2/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如下


(1)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2)得私募對象包括105年12月15日股東臨時會通過之內部人、關係人。

(3)目前洽定之特定人是HIS Hotel Holdings Co.,Ltd.,非本公司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26,867,000股(實際認股數必須以投資審議會核准後及實際認股情形

為準。)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30,000仟股為限,每股面額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本公司105年12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私募價格之定價原則訂定之。

本次私募價格以董事會召開日105年12月23日之會議當日為定價日,依據下列二基準計

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依不低於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

(2)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

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25.07元為參考價格。而本次私募股票之每股實際發行價

格訂為新台幣20.06元,佔參考價格之80%,符合股東會決議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範

圍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策略聯盟發展或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借款或轉投資或改善財務結構或其他因應本公

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強化公司競爭力之用。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

需求,且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

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

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 無。

10.實際定價日:105/12/23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25.0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0.06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其轉讓應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且須於交

付日滿三年先取具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及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始

得上櫃交易外,餘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於

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繳款期間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因洽詢之

特定人身分包括外資,故應於金管會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15日內完成股款或價

款收足,增資基準日之訂定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私募計畫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私募實際情形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

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

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