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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租迪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等聯合承銷公司團簽訂聯合承銷合約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13

2.契約相對人:以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公司之聯合承銷公司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12/1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主辦公司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所代表之聯合承銷公司團簽署3年期內得循環發行最長天期為90天之免保

證商業本票之總承銷金額為新臺幣3,000,000,000元之聯合承銷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多元化籌資管道以支應本公司

未來營運成長資金需求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暨改善財務結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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