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裏用耳機需注意“6-6原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02 17:14
3月3日是全國“愛耳日”。今年“愛耳日”的主題為“安全用耳,保護聽力”,是特別有現實意義的。我國正處在現代化、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期,除了大規模的城鄉建設使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激增外,個人電子音響品的普及和燃放煙花爆竹等也使噪聲污染日益加大。噪聲對聽力、健康和生活質量的負面影響已是不爭的事實。
六類非職業噪音損害聽力
江蘇省耳科疾病與聽力障礙診治中心主任、江蘇省人民醫院卜行寬主任醫師表示,噪聲損傷及其程度取決於噪聲強度和暴露時間。持續暴露在85dB A(分貝,A計權聲級)以上的噪聲環境中首先引起聽力損傷,久而久之,相繼發生高血壓、失眠、消化障礙、內分泌失調和其它疾病。如果接觸強度為11OdB A的噪聲超過1分30秒或瞬間接觸14OdB A的噪聲,就會立即發生聽力損害。
在非職業噪音中,摩托車或摩托艇的噪聲為95-120 dB,隨身聽為105-120 dB,電視機最高音量或迪斯科舞廳為110 dB,汽車音響、電影院、健身房、樂隊為120 dB,打擊樂器、很吵的電動玩具為130 dB, 鞭炮為140-155 dB。毫無疑問,這些噪聲會引起聽力損害。
聽力該如何自測?
最簡單的辦法是兩耳分別試聽別人講悄悄話,如難於聽清就需進一步檢查。如果想了解聽力損失的程度,可參考WHO推薦的“語聲聽力評估表”。
WHO推薦的語聲聽力評估表具體如下:
正常(
輕度聽損(26-40 dB HL):在1m內可聽到並重覆對方用一般聲音的詞;
中度聽損(41-60 dB HL):在1m內可聽到並重覆對方大聲的詞;
重度聽損(61-80 dB HL):在耳邊大聲可聽到其中一些詞;
極重度聽損(=>81 dB HL):對大聲叫喊也無法聽到或不能理解。
“隨身聽”建議“6-6原則”
對學生以及上班族來,耳機的使用也是損傷聽力的重要原因。“隨身聽”應在安靜環境中用。因其最大輸出可達105-12O dB A,所以不要開大音量追求刺激,不要聽得太久。建議採用“6-6原則”,即音量不超過最大輸出的60%,每次聽的時間不超過60分鐘。現在很多青年在地鐵或公交車上使用手機“隨身聽”,有時几乎成了一道風景。這些場所的環境噪聲多在80 dB A以上,所以音量必在此以上,這是極其有害的。經驗表明:如果戴耳機聽音樂時若聽不到別人談話,就明音量過大,應及時調小。另外,建議選用耳罩式耳機,少用耳塞式耳機,因后者對聽力的損害大於前者。
宮丹丹 楊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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