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本公司設工大樓9樓2間辦公室火災情形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04
2.公司名稱:大同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設工大樓9樓2間辦公室於105年12月4日晚間10點47分發生火警,
立即通報消防局,火勢迅速撲滅。本公司一位保全人員左手受傷意識清楚,
已立即將之送至馬偕醫院醫治。該起火處為辦公室,內部置放一般文件及
部分檢測儀器。本公司各所屬大樓與生財器具皆有保險,該事件對本公司財務
及業務無重大影響。實際起火原因尚待鑑定。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大樓及設備均足額投保,已通知保險公司,待勘查結果進行理賠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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