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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寶: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購買新北市林口區土地一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129地號

2.事實發生日:105/11/9~105/1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320.16坪、每坪價格:1,350,000元、交易總金額:432,216,000元 。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森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之負責人與本公司負責人為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與關係人間已建立良好之溝通方式及默契,土

地購入成本將可較市價略低,故選定與前述關係人進行交易。

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森聯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於103年6月11日以新台幣 486,643仟元價款,向簡君哲先生取得林口區

建林段 129地號所有權。簡君哲先生與森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均非關係

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及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市場行情,以議價方式進行。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441,820,8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為營運所需,購買土地存貨並持續開發新建案,藉以獲取各年期營業收入

與利益,故本次交易具有相當之必要性。預估本案購入土地開發興建不動產後,

將可增加未來年度之營業額及銷售利益。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5年11月09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5年11月09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525,905,107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441,820,800元

26.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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