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公告本公司105年現金減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5年8月2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50,496,2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5,049,623股, 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9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7221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05年10 月18日經授商字第105012458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亦已經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5年11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050021146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恒大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301010紡紗業 2.C302010織布業 3.C303010不織布業 4.C305010印染整理業 5.C306010成衣業 6.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 7.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8.C402030皮革、毛皮製品製造業 9.C801100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10.C801020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11.C801120人造纖維製造業 12.C805010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13.C805060塑膠皮製品製造業 14.C805070強化塑膠製品製造業 15.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16.C901010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 17.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18.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9.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20.CJ01010製帽業 21.CM01010箱、包、袋製造業 22.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 23.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24.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25.F114010汽車批發業 26.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27.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 28.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29.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30.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31.F214010汽車零售業 32.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33.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34.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35.H701060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36.F401010國際貿易業 37.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林森北路372號10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51年8月23日,第38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27日。 (六)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300,000,000元,分為13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3,308,210元,分為100,330,82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均為記名之普通股。 (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總額新台幣150,496,23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15,049,623股。 2.減資比率:15%。 3.銷除股份:依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50股 (即每仟股減少150股),總計銷除股份15,049,623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發股票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 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前本公司股票在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為85,281,1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 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52,811,980元。 (九)每股退還股款:本次現金減資每股退還新台幣1.5元(即股東每仟股減少150股退還現金1,500元)。 (十)減少資本用途:用以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妥善運用資金。 (十一)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訂為105年12月3日,並自105年12月9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5年11月24日。 3.舊股票自105年11月25日起停止在巿場買賣。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5年11月28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11月29日起至105年12月8日。 6.新股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105年12月9日,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 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5年12月9日。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發放 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十二)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105年12月9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105年12月9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 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4.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 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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