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匯款揭密 檢方釐清是否不法洗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4 10:06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 3 日表示,兆豐案匯款交易資料已全面清查,檢方刻正釐清有無涉及不法。
行政院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九次會議,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於會中提出 2012 至 2014 年間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分行間匯款交易資料的全面清查結果。
張兆順指出,2012 至 2014 年間,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分行間相關匯款交易資料總筆數共 17033 筆,其中與巴拿馬分行間為 1583 筆,與箇朗分行間為 15450 筆。
張兆順特別說明,經清查所有的匯款交易資料,從「受款人」來看,剔除受款人為外國籍人士,屬於本國籍者,這三年間在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的匯款交易筆數為 179 筆,總金額為 279 萬 6 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 1 萬 5 千餘美元;而在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之間的匯款交易,三年間受款人屬於本國籍者為 18 筆,總金額為 14 萬 1 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 7 千餘美元。
另,從「匯款行」來看,剔除匯款銀行屬於外國銀行者,這三年間由本國銀行匯往巴拿馬分行的交易筆數為 211 筆,總金額為 582 萬 3 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 2 萬 7 千餘美元;而這三年間由本國銀行匯往箇朗分行的交易筆數為 42 筆,總金額為 160 萬 2 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 3 萬 8 千餘美元。
張兆順並表示,經初步分析,這些受款人為台灣人,及匯款銀行屬於本國銀行者的匯款交易,大多數為政府駐外人員及知名海運公司駐外員工的帳戶。
針對兆豐此次所提有關受款人為本國籍及匯款行為本國銀行者的相關資料,檢方正在進行分析、調查,以釐清是否有涉及不法洗錢等情事,調查完成後會向外界說明。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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