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檢討 金融專家:制度文化長期被忽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8 09:02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行政院 17 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會議,此次會議特別邀請金融監理專家與會,金融監理專家表示,兆豐銀行事件是制度和文化長期被忽視的問題,應建立整體性的法遵文化。
兆豐金案督導小組第 8 次會議,由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主持,除了小組委員外,並依據前次會議決議,邀請外部金融監理專家與會,聽取財政部及金管會提出的「公股行庫股權管理機制」、「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及改革措施」報告,並進行整體性檢討。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郭政弘、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長于紀隆及政大法學院院長林國全等 4 位金融監理專家在聽取檢討報告後,強調重點在於如何落實執行。
為免混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角色,造成功能難以發揮,除慎選公股主事者外,金融監理專家建議,必須由另一人擔任公股代表聯絡人,監督主事者並取得資訊,以及強化獨立董事的權限,才能發揮實際功能;另外,官股代表也應受適度的訓練,才能履行所應盡的責任。
針對「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AML/CFT),專家建議,銀行及金融機構要有動態的風險管理機制,而公股金融機構的金控跟各子公司董事會之間的關係和分工方式,在自行查核、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內部稽核等 3 道防線上,應明確界定金控董事會、銀行、內稽、法遵、業務單位各自扮演的角色及關係。
金融監理專家指出,兆豐銀行事件是制度和文化長期被忽視的問題,應建立整體性的法遵文化,這需要時間改變,否則其他分行也會有類似問題。
在聽取完會中討論後,林錫耀表示,請財政部和金管會將會議中,委員及外部專家所提意見列入參考,以建立有效的管理方式。待檢討方案確定之後,需依照新規定和新制度運作,另一方面也需就問題根源:人和文化,落實訓練和金檢等實際行動。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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