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環宇:董事會決議辦理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05 17:43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5
2.減資緣由:因獲配員工申請退休或離職,故依發行辦法之約定無償收回,並將收回已
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登記。
3.減資金額:新台幣30,000元
4.消除股份:3,000股
5.減資比率:0.0064%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75,521,3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目前(截至民國104年11月5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為57,555,137
股,扣除本次收回民國104年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000股,實際流通在外股數為
57,552,137股;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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