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星能源解聘吳春芳總會計師職務 財務管理部部長馬麗萍接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3 16:50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和訊股票消息銀星能源10月13日晚間公告,公司於2016年10月13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解聘吳春芳女士總會計師職務的議案》和《關於聘任馬麗萍女士為公司總會計師的議案》。
吳春芳女士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其擔任的公司總會計師職務。吳春芳女士辭去總會計師職務後,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也未持有公司股票,吳春芳女士的辭職不會影響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吳春芳女士的辭職報告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公司獨立董事認為董事會同意解聘吳春芳女士總會計師職務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和訊上市公司數據庫顯示,吳春芳1966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注冊稅務師、會計師、經濟師。歷任寧夏中寧縣經濟委員會、中寧縣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統計員、綜合秘書、內部審計員,北京五聯方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助理、審計項目經理、審計業務二部副主任、標准復核部副主任,本公司副總會計師代總會計師。現任本公司總會計師,薪酬25.98萬元。
經公司總經理王志強提名、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同意聘任馬麗萍女士為公司總會計師,任期至本屆董事會屆滿。公司獨立董事就聘任馬麗萍女士為公司總會計師的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認為:公司董事會對總會計師候選人的提名、推薦、決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審閱總會計師候選人馬麗萍女士的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未發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不得擔任公司總會計師規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現象,同時馬麗萍女士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任職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提名人選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能夠勝任相關職責的工作,有利於公司發展。同意聘任馬麗萍女士為公司總會計師。
公開信息顯示,馬麗萍1974年2月出生,回族,大學學歷,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歷任寧夏銀儀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計劃財務部主任、副總經理,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部長。馬麗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5條的規定,馬麗萍女士與上市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馬麗萍女士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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