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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林克穎撞死送報生英法院二審判決不必引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3 21:47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潛逃英國被羈押的英商林克穎引渡案,一審原判定需要引渡回台服刑,但林克穎不服判決而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 23 日二審宣判卻大逆轉,改判林克穎不必引渡。


林克穎 2010 年 3 月 25 日,酒後開車將一名黃姓送報生撞死,隨後遭判刑 4 年。沒想到他於 2012 年 8 月冒用護照潛逃回英國,後續我方與英國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了解備忘錄」,蘇格蘭警方正式將林克穎逮捕,由愛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儘管蘇格蘭地方法院判決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到台灣服刑,但林克穎不服判決而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經過審理,於台灣時間 23 日進行宣判,改判我方敗訴,林克穎不必引渡,同意林克穎律師主張「台灣的監獄條件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我方是否會提出上訴還要再研議。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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