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控股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卓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九龍土瓜灣旭日街3 號卓悅集團中心十一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并酌情通過下列普通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動議待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批準因行使根據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所采納購股權計劃(「該計劃」)可能授出之購股權而將予發行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 港元之股份(最多占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之10%)上市及買賣後,批準更新根據該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之計劃限額,將其提高至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之10%(「經更新計劃授權限額」),并授權本公司任何董事采取一切有關行動及簽署有關文件,以使經更新計劃授權限額生效。」附注:
(1) 本公司將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二)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股東登記,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手續。為符合資格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 號合和中心17 樓1712-1716 號舖,以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 凡有權出席上述通告召開之大會并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均可委任另一名人士作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表決。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之本公司股東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出席及代其表決。
(3) 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最遲須於大會或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 小時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 號合和中心17 樓1712-1716 號舖,方為有效。
(4)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或任何續會,并於會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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