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簡稱高力二,代號:89962)自99年06月30日終止上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與轉換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如轉換公司債已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
二、本公司第二次可轉換公司債,依本公司發行與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該轉換公司債發行一個月後之翌日起至到期前四十天止,本公司普通股在櫃檯買賣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日內,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於該期間屆滿時,即以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全部債券,未提出申請者將全數轉換或強制買回轉換成普通股,故已於99年06月30日終止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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