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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交通部檢討坍方,修法,解決養護困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30 20:47

針對國道三號的崩坍事故,交通部今天做出四點檢討,包括推動修法,爭取跨部會協助,針對「路權範圍以外」的區域,應配合道路安全,進行養護及整治。其次,現有道路養護規範,順向坡與逆向坡應該訂出不同的養護標準,對於潛在高風險地區,應設置監控設備,未來工程設計規範,也應重新思考,根據工程所需,涵蓋其他部會主管的範圍,一併徹底檢討。(彭群弼報導)

國道三號的大崩坍,除了面積破紀錄,也一舉打破了長期以來台灣工程界,利用大地工程的整治技術,逢山開路,欲水架橋,與天爭「路」的遊戲規則。多達四十萬噸重的山頭直接崩落在國道三號的主線車道,四名用路人不幸罹難。無風無雨,為何發生災變?原因目前仍不明。不過,交通部提出四點自我檢討。首先,現有的高速公路養護措施採齊一管理,並沒有因為工程的風險程度不一而有所區別。因此,首要之務就是修改養護規定,針對這一次發生災變的順向坡,重新訂出規範,要與逆向坡不一樣。

其次,高公局也計畫花三個月,針對高風險或具有潛在風險的區域加裝監控設備。這起災變也迫使行政機關,必須突破現有的法令規範,徹底解決規劃施工及養護的盲點。高公局表示:事故發生地點有一部份位在高速公路的路權範圍以外的私人土地,近年來也陸續發生民間水土保持不良,導致下方公路受損的事故,因此,有必要立法規範,容許道路主管機關可以在道路路權以外的範圍,進行巡視及檢測。如何與民間私人產業之間取得平衡點,應徹底解決。

此外,針對工程設計部分,除了交通部全面檢討設計標準之外,對於相關的其他部會,例如水利主管機關,水土保持機關等等,與道路安全有關,但不在道路範圍內的山地或邊坡水土保持或河川整治,也應該通盤一併檢討,研訂出更明確的手冊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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