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國際股

保監會發布保險業高管任職資格新規

鉅亨網新聞中心


保監會26日發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嚴格了險企高管任職資格的條件,并對保險機構頻繁更換高管、高管個人頻繁跳槽的情況做出規范。規定將于4月1日施行。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在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人才短缺、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的問題。規范保險經營行為、切實防范金融風險,要從嚴格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準入和從業行為監管入手,提升保險業從業人員素質。

 《規定》嚴格了高管的準入條件。比如,保險公司總經理從事經濟工作或者金融工作的年限調高為8到10年;調整了高管任職資格管理的范圍,增加了保險公司監事需要進行任職資格核準等。規定還明確若保險機構出現償付能力嚴重不足、涉嫌嚴重損害被保險人合法權益、未按照規定提取或者結轉各項責任準備金、未按照規定運用保險資金等情形,中國保監會將在調查期間責令其暫停與被調查事件相關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

 針對保險機構頻繁更換高管、高管個人頻繁跳槽的情況,保監會要求涉及的保險機構做出書面說明,保監會將出示重大風險提示函,對有關人員進行監管談話等。


 另外,《規定》對董事、監事和高管任職的持續監管制度作出更詳細的要求,如對董事長和高管人員離任審計做出了原則規定。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