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泰碩電子: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實體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25

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配合主管機關推動有價證券全面無實體發行,將本公司已發行實體股票

全面轉換無實體,並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後,提報九十九年股東常會討論。

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案後,辦理全面無實體轉換作業,

有關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期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