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之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社會上把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叫“裸官”。
為了加強對這部分人的管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凸顯出前移反腐關口、強化權力監督之深意。
“裸官”未必都有問題,不“裸”的也不一定就是好官。但“裸官”比起非“裸官”腐敗所承擔的風險和成本要小得多。
在全家人都在國內的情況下,他(她)是政府組織部門放在關鍵崗位的可信賴之才,還有廉潔奉公的可能性。但是,一旦把愛人、兒女等親人送到國外(財產當然跟著轉移到國外),成為“裸官”,他(她)所服務的對象便發生了變化,當然,對其產生約束力的親情顧慮也不復存在。
事實證明,“裸官”貪起來更狠,更不擇手段。一方面,在家屬移民國外后,要拼命“撈錢”以滿足家人及自己未來的奢侈所需;另一方面,不用擔心在國內東窗事發,連累家人。因此,有人把“裸官”稱為官場上的“野鴿子”:沒有家的感覺,可以吃“野食”,也可以隨時飛走,從“裸官”變成逃官。
“裸官”的危害,遠不是金錢和豪宅所能衡量的。一條向外資傾斜的法律條款,一個重大工程的決策,在悄無聲息中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可能數以億計。
當然,反過來看,“裸官”也給我們提供一些重要信號。那些已經加入外國國籍的官員的配偶或子女的奢侈生活,是國內反腐的重要參考依據。道理很簡單:是什么鋪就了他們揮金如土的生活?
讓“裸官”裸于公眾、裸于有關部門的嚴厲監督之下,便成為必然。于是,從中央到地方,都開始重新審視并采取措施,解決“裸官”問題。
期待對“裸官”的監督,更加嚴厲和細致,不給其將生米做成熟飯的機會,讓其從假“裸”變成真裸,“裸”得一絲不掛,而不是滿載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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