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國豪投案 態度配合 警往太平取槍
鉅亨網新聞中心
涉嫌槍殺台中市角頭翁奇楠的年輕殺手廖國豪,逃亡近三個月後,眼看同夥共犯一一落網,走投無路下,主動向警方投案意圖尋求日後減刑﹔然而檢方強調,廖國豪早已被通緝,並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想減輕刑責,必須看犯後態度而定。偵訊在一個小時結束,專案小組帶著廖國豪,前往太平取槍。
(李河錫報導)
中部重量級角頭翁奇楠,在五月底遭槍殺身亡命案,引發一連串治安惡化以及警紀嚴重敗壞等風暴﹔涉嫌槍殺翁奇楠的年輕殺手廖國豪,在逃亡近三個月後,眼看涉嫌教唆殺人的楊定融從大陸返台投案,負責接應,提供槍械、車輛與經濟奧援的林英豪、賴明男與黃俊龍等核心共犯一一落網,警方也宣稱已鎖定廖嫌的行蹤之後,終於逼迫年輕殺手廖國豪在走投無路、認為法網難逃下,主動與立委周守訓連續、向警方主動投案以尋求減刑。然而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指出,「投案」並非法律用語,何況案發之後廖國豪早已被專案小組鎖定為涉嫌重大嫌犯之一,並且已發布追查通緝專刊,所謂「投案」的過程並不符自首減刑要件。
因廖國豪犯案時還未滿十八歲,至於是否依法可以減輕刑責部分,徐錫祥主任表示,必須尊重少年法庭的裁奪,主要還是必須看廖國豪到案後對於犯行的態度,以及是否配合後續偵辦的案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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