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會領導人今在重慶會談 將簽署ECFA 開啟新的一頁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兩岸兩會領導人6月29日在重慶會談,將簽署兩岸ECFA和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兩項協議能夠順利簽署,兩會制度化協商和兩岸經濟合作將開啟新的篇章。
據中新社6月29日報道,海協會會長陳云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29日將在重慶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五次領導人會談,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和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并就兩會后續協商議題等事宜進行協商。
根據已經披露的會談日程,29日上午,陳云林與江丙坤的第五次會談將正式登場。當天下午,兩會將舉行協議簽署儀式,隨后還將分別舉行記者會。
會談結束后,中共中央臺辦主任王毅將會見海基會協商代表團。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將會見兩會協商代表。
海基會協商代表團計劃于30日離渝返臺。
陳云林:推動兩岸關系揭開新的歷史篇章
江丙坤率領的海基會協商代表團28日中午抵達重慶并下榻申基索菲特大酒店,受到陳云林的熱情歡迎。陳云林在歡迎儀式上表示,這兩項協議是在世界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情況下所呈現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下,為了提高中華民族的國際競爭力,兩岸共同采取的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舉措。相信兩岸一定能夠通過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推動兩岸關系揭開一個新的歷史篇章。
陳云林說,2008年以來,在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大潮的推動下,兩會完成了12項協議的簽署,極大推動了兩岸同胞的交流、交往、合作。事實已經證明,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完全有智慧和能力來共同通過協商解決我們自己的問題,兩岸關系將隨著和平發展大局的不斷推進,展現出越來越美好的前景。
江丙坤回顧說,在過去兩年當中,兩會完成了12項協議,進一步讓兩岸和平發展向前邁進。12項協議有如兩會建構的12條高速公路,方便了兩岸人民、貨物之間的暢通,也加快了兩岸經濟發展,增進了兩岸人民福祉。
他表示,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即將簽署的兩項協議,特別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將會進一步排除兩岸貿易和投資的障礙,一方面促進貿易,另一方面促進投資,進而擴大就業、振興經濟,讓兩岸同胞共蒙其利。
兩會預備性磋商:為簽署ECFA等協議作最后準備
海協會與海基會28日下午在重慶舉行預備性磋商,就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進行最后準備,以提交29日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正式簽署。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領銜進行磋商。
[NT:PAGE=$]
鄭立中在磋商開始前的致辭中表示,兩岸同胞高度關切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商談進程。經過半年不懈努力,兩會專家終于在近日完成了ECFA的業務磋商,對協議文本和附件均達成一致。兩岸同胞對此高度肯定,認為協商成果為兩岸同胞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有利于深化經濟合作,有利于實現兩岸經濟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有利于共同應對區域經濟一體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提升兩岸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為此,我們深感欣慰也備受鼓舞。與此同時,對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也達成高度一致。
他說,人民是推動歷史前進的主人。在兩會協商方面,人民的需要就是兩會協商的根本宗旨;人民的期待就是兩會協商的前進方向;人民的肯定就是兩會協商的最大動力。我們深信,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能夠順利舉行,兩項協議能夠順利簽署,兩會制度化協商和兩岸經濟合作就能由此開啟新的篇章。
高孔廉在致辭中總結了兩會制度化協商的幾點重要意義,包括:協商制度是正確、務實的;其進程是循序漸進,先易后難,先經后政;協商為兩岸雙方累積了互信,為后續協商奠定了更好的基礎;協商成果是為民謀福,也是兩岸互惠繁榮、和平穩定的基礎。他表示,兩岸協商為中華民族發展史樹立了成功典范。
新聞資料:海協會與海基會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海峽交流基金會是兩岸雙方就兩岸交往中相關問題進行商談的受權民間團體。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于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章程》規定,海協會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系、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為實現上述宗旨,海協會致力于加強同贊成該會宗旨的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聯系與合作;協助有關方面促進海峽兩岸各項交往與交流;協助有關方面處理海峽兩岸同胞交往中的問題,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海協會還可接受有關方面委托,與臺灣有關部門和受權團體、人士商談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有關問題,并可簽訂協議性文件。
理事會為海協會最高權力機構。上海市原市長汪道涵1991年12月當選為海協會首任會長。2005年12月汪道涵逝世后,海協會會長一直懸缺。在2008年6月3日召開的海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上,國務院臺辦原主任陳云林當選為新任會長。
1990年11月21日,海峽交流基金會在臺北成立,并推舉辜振甫出任首任董事長。以民間財團法人基金會形式出現的海基會,接受臺灣行政當局兩岸事務主管部門的委托,辦理臺灣當局“不便與不能出面的兩岸事務”。1991年3月9日,海基會正式掛牌運作,以“中國的、善意的、服務的”為宗旨。
2008年5月26日,江丙坤當選海基會新任董事長。
[NT:PAGE=$]
新聞資料:兩會恢復協商后的五次領導人會談
海協會會長陳云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將于29日在重慶舉行會談,這是自2008年兩會恢復協商后,兩會舉行的第五次領導人會談。
2008年6月12日至14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北京復談,海協會會長陳云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共同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與《海峽兩岸關于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議》。兩會北京會談標志著新形勢下兩岸關系的改善和發展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2008年11月3日至7日,陳云林率團訪問臺灣,兩會領導人第二次會談在臺北舉行。此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和《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這4項協議簽署后,兩岸基本實現直接“三通”(通郵、通航、通商)。
2009年4月25日至26日,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在南京舉行。此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3項協議,并就大陸企業赴臺投資事宜達成原則共識。這些協議的簽署和共識的達成,意味著兩岸實現全面、直接“三通”。
2009年12月21日至25日,陳云林二度率團訪臺,與江丙坤在臺中市舉行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3項協議。(完)
新聞資料: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2005年4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與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在北京共同發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愿景”,提出兩黨將共同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其后,兩岸各界有識之士不斷探討和呼吁,兩岸應以簽署協議的方式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實現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再次就此議題明確提出:兩岸可以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
為推動這項工作,兩岸學術機構進行了各自研究和共同研究,形成的一致結論認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從長遠和全局看,對兩岸貿易和經濟增長都有正面和積極作用,應按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原則分階段逐步推進。
[NT:PAGE=$]
2009年12月,兩會領導人在臺中舉行第四次會談,就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原則性交換意見,同意將此列為第五次兩會協商重點推動的議題。
海協會與海基會專家分別于今年1月26日、3月31日和6月13日,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舉行了3次工作商談。6月24日,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預備性磋商在臺北舉行,雙方對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文本和附件均達成一致,決定將文件提交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確認并簽署。
據商務部6月25日公布的消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包括序言和5章16條及5個附件。5章分別是:總則、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獲、其他;16條依次為:目標、合作措施、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合作、貨物貿易早期收獲、服務貿易早期收獲、例外、爭端解決、機構安排、文書格式、附件及后續協議、修正、生效、終止;5個附件依次為: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清單及降稅安排、適用于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的臨時原產地規則、適用于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的雙方保障措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獲部門及開放措施、適用于服務貿易早期收獲部門及開放措施的服務提供者定義。
(付影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