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新聞置入 學者建議:成立專責宣傳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政府常以宣導政策為名,行置入性行銷,混淆了新聞和廣告。今天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舉辦座談會,會中專家學者認為,如果是政令宣導,就大方編列預算做廣告,或是乾脆以BOT方式成立專責宣傳公司,專責政府部門的政策宣導。
(陳映竹報導)
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舉辦系列座談會,首場主題是「商業利益與媒體自律」。對於目前置入性行銷遍及新聞媒體,可能使觀眾在沒有防禦心理的收視情境下,受到置入資訊影響而不自知,協會執行秘書曾驤川指出,與會專家學者結論認為,可從消保法明確規範,站在消費者立場,如果新聞和廣告沒有區分清楚,傷害消費者權益,就可以採取法律動作。
曾驤川指出,政府是置入性行銷最大來源,媒體困難經營的現實,很難拒絕這筆經費。但政府與其拿納稅人的錢、委託第三單位美化政績,學者建議,「政府有這樣動作,是因為缺乏宣傳人才,乾脆成立專責機構,負責所有政令宣導。」
曾驤川說,如果是好政策,大方宣傳,即便是購物台消費者都願意看,像是上海世博對岸就大方編列預算做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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