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資源稅費改革可望6月1日施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27 08:36
石油、天然氣的資源稅“從價計征”已經箭在弦上。
有媒體稱,26日從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相關人士處獲悉,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為5%。與此同時,煤炭資源稅也將在新疆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2%~5%。另外,新疆資源稅費改革將從6月1日起開始施行。
昨天晚上,《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別向中石油、中石化兩大石油公司求證。中石油方面多位人士表示,目前還不清楚此事。
中石油公司一位人士透露,中石油負責該業務的財務總監周明春正在國外,“新疆石油分公司不太可能先于集團拿到該通知。”而中石化一位管理層人士則明確,尚不知道6月1日是否會執行新的資源稅率政策。
前述中石化人士表示,對于稅率實施5%的“可能性較大”。他認為,幾年前政府已經在討論有關資源稅稅率的問題,都是以5%的稅率來考慮的,沒有聽說過3%或者其他稅率。他還表示,雖然是從價計征,但原油、天然氣的稅率,應該會與煤炭的稅率區別開來。
5%的稅率征收之后,企業約上交每噸169元人民幣的資源稅,是原稅率(30元/噸)的5.64倍。
而如果按照0.9元/立方米的天然氣價來測算,若征收5%資源稅率的話,也是現有資源稅稅率(0.009元/立方米)的5倍以上。
新疆當地原油、天然氣的產量,對于中石油、中石化而言都占較大比重。
高盛高華報告稱,2009年中石油新疆地區的石油、天然氣產量約為1.44億桶、7270億立方英尺,占中石油的原油、天然氣產量的17%和34%。
而中石化上述管理層表示,新疆的油田產量占中石化油田產量的15%左右。據高盛高華的測算,中石化在新疆的天然氣產量占該企業16%。
多位分析師人士昨天晚上告訴本報記者,新資源稅稅率的開征將對中石油產生較大影響,而中石化因為天然氣產量、石油產量都比中石油少,且在新疆所擁有的油田、氣田產量也不如中石化,資源稅“從價計征”后影響并不大。
不過中石化前述人士也表示,如果原油油價較高,那么資源稅率征收5%的話,對企業的影響不算太大,一旦(原油價)跌得比較厲害,那么新的資源稅方案肯定會產生(負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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