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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第一案或將成為立法風向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年10月28日,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承辦的中國首例“操縱證券市場”案——“汪建中薦股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操縱證券市場共計55次,累計買入成交額人民幣52.6億余元,累計賣出成交額人民幣53.8億余元,涉及‘工商銀行’、‘中國聯通’等38只股票,但經查,這些資金都屬于汪建中個人資產。”10月26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承辦檢察官陸昊向《法制日報》記者獨家澄清了此前關于“汪建中案”的種種疑云和猜測。

操縱市場55次進出資金百億

資金均系汪建中個人積累所得


2008年11月21日,中國證監會通報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的操縱市場案情,并決定撤銷北京首放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對汪建中沒收違法所得逾1.25億元,處以1.25億元罰款,并對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這也成為中國證監會史上針對個人開出的首張億元罰單。

根據公訴方指控,汪建中在擔任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期間,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使用本人及他人名義開立了多個證券賬戶,采取先行買入相關證券,后利用公司名義在網絡、期刊等媒介推薦該證券,人為影響交易價格,并隨后馬上賣出相關證券,以獲取個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式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此外,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間,汪建中利用其實際控制交易的9個證券賬戶,先后在中信證券北京北三環中路營業部等5個營業部,采取上述方式交易“工商銀行”、“中國聯通”等38只證券。

據統計,汪建中操縱證券市場共計55次,累計買入成交額人民幣52.6億余元,累計賣出成交額人民幣53.8億余元。這就意味著,汪建中“操縱證券市場”累計買進賣出的資金量超過106億元。

“汪建中1993年開始炒股,是一個很有想法的‘老股民’,他在上述操縱證券市場的過程中,所動用的資金主要都是他通過炒股盈利逐步積累所得。”陸昊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目前通過調查發現,汪建中每次買入股票動用的資金大概在幾百萬元到億元不等,資金均存放在他個人及其親屬的賬戶中,資金的來源并未發現有相關問題。

根據檢方的調查,汪建中通過操縱證券市場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25億余元,上述違法所得已于案發后被追繳。

利用“搶帽子”謀取經濟利益

操縱市場并無其他機構協助

經證監會調查,在北京首放發布咨詢報告對相關證券做出推薦或者投資建議時,汪建中參與了決策過程并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證監會由此認為,汪建中和北京首放利用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地位和優勢,在公開推薦前買入證券,在公開推薦后賣出該種證券,通過或意圖通過市場波動獲取不當利益,違背誠信和執業操守,嚴重損害公眾投資者的信任和信心,擾亂證券市場秩序。

在汪建中55次操縱證券市場的過程中,他曾于某年4月24日通過7個賬戶買入股票武鋼權證,當天晚上即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向股民推薦武鋼權證,4月25日汪建中在開盤后不久便將手中的武鋼權證悉數拋出,獲利多達千萬元。根據目前查明的情況,汪建中基本上都是采取當天買、次日賣的短線行為,賣出行為基本都會在開盤后1小時內完成。

陸昊告訴記者,根據《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指引(試行)》第35條規定,汪建中及北京首放操縱市場的手段應定性為“搶帽子”交易操縱。

所謂“搶帽子”交易操縱,是指證券公司、證券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并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投資建議,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

針對此前輿論聲稱汪建中在操縱證券市場的過程中有其他機構協助的傳聞,陸昊特別予以了澄清,稱目前檢察機關尚未掌握相關的情況,并不存在相關機構或者個人協助其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搶帽子’被最終定為‘操縱證券市場罪’的案件,目前在全球范圍內也只有德國一例。”陸昊說,汪建中一案也是我國首例“搶帽子”刑事案件,目前確實也存在著爭議,對此,10月28日庭審時,汪建中一方肯定會由此提出很多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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