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佳樂:公告本公司取消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07/23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99年2月9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通過在案,惟因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來函說明: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若參與認購私募普通股,恐有持續發生違反有線廣播電
視法第19條規定之疑慮。故本公司取消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發行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