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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英群獲士林地院裁定緊急處分 12/27起暫停交易

鉅亨網記者胡薏文 台北 2010-12-24 19:25


英群(2341-TW)今天接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0日內英群債權人不得行使對英群之債權,但英群記名式股票也禁止轉讓,因此英群將自12月27日起90日內暫停交易。

英群由於與美商OAK Technology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訴訟,經法院判決英群敗訴,依法英群應賠償貨款及利息高達約新台幣1.7億元,由於美商OAK Technology於99年11月向法院聲請扣押英群銀行存款、查封動產及中壢工廠土地建物不動產等,已造成英群財務缺口擴大,面臨關廠停業的危機。由於目前正逢英群營運出現轉機之時,為求公司能永續經營並保障公司全體員工、客戶、債權人及投資大眾權益,並降低對社會之衝擊,因此依照公司法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並於今天獲得士林地院裁定緊急處分。


英群表示,根據此一緊急處分,英群債權人不得行使對英群債權,英群對所負債務亦不得履行,但為維持營運所必要的屢約行為,以及支付繼續經營的經常性費用,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員工的薪資、退休金、資遣費不在此限,因此英群目前仍可維持正常營運。

英群指出,目前帳上現金部位仍有5000萬元至1億元左右,支付員工薪資等費用無虞,但基於整體考量,仍可能繼續進行人力調整,加速轉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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