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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受制證交所新規則 聯電合併和艦案恐被迫終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18 09:14


由於台灣證交所今(2010)年10月公布新版合併海外子公司相關營業細則,而和艦近3年獲利水準不符合增資併購的法規,因此原先聯電合併和艦合約恐被迫終止。

根據《工商時報》報導,聯電指出,合併和艦的方向不會改變,將會再與和艦大股東協商新的併購合約。


由於聯電合併和艦不符合最新規定,因此聯電將無法透過發行普通股或美國存託憑證股票(ADS)新股方式進行合併。

據報導了解,聯電及和艦大股東已向證交所進行溝通,主張合併案是去(2009)年就經股東會通過,希望可以適用舊規定。然而證交所目前的回答是,因為合併案並未向任何政府機構提出申請,所以無法適用舊規定。

聯電透過合併和艦科技之控股公司Infoshine Technology Limited、取得和艦全部股權一案,去年已獲雙方股東會通過,雖原本合併基準日訂於今年3月底,但因合併作業無法如期完成,雙方決定維持原合約,並持續進行協商。

聯電曾指出,無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是因為政府對於外藉人士持有本國上市公司股票有限制。

台灣證交所10月公告最新營業細則修正條文,本國公司併購國外公司時,被併購公司過去3年稅前獲利累計需達2.5億元,最新1年稅前獲利需達1.2億元,且無累計虧損。

聯電與和艦亦於本周一舉行會議,討論是否改變合併條件,但聯電提出100%現金收購提案已被和艦否決,至於完全以ADS換股收購提案,雖可避開外國人持有本國公司股票規定,但卻不符合證交所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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