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高: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每股股票股利0.4元及現金股利0.13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9 18:30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0.4元,現金股利0.13元,合計0.53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今日通過擬議之98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本公司98年度盈餘在依法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後,擬自可分配盈餘中,
提撥新台幣21,476,410元,以發行新股方式辦理轉增資,共計發行新股
2,147,641股,並按除權基準日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
(亦即每股股票股利0.40元)。
(2)另提撥新台幣6,979,832元,並按除息基準日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股現
金股利0.13元。
(3)98年度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擬發放2,190,138元,董監酬勞擬發放1,200,000元
原已費用化之員工紅利2,060,577元,董監酬勞883,104元,差異數共446,457元。
差異原因:原費用化金額以預計稅後損益估列,實際發放金額以實際稅後金
額估列而有差異。
差異金額之處理:於發放年度認列薪資費用。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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