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穎精密: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9 18:19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3/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1)謝謄臺副總(2)許萬寶副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無限制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過半數董事出席,出席董事全數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1)謝謄臺副總(2)許萬寶副總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謝謄臺任東莞佳鴻電子有限公司
總經理;許萬寶任蘇州勁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東莞佳鴻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城區
實業發展總公司工業區(2)蘇州勁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唯亭分區
朱家工業坊a4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各種連續沖壓模具及其另件、精密端子、五金另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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