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針對新就業職工人員公租房政策正在擬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17 15:29
昨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聯合發出關于保障性住房資金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允許各地從土地出讓凈收益和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房保障資金,用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武漢公租房即將起步。
通知要求,今年起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今年起,各地在完成當年廉租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允許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房保障資金用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據介紹,從2008年開始,武漢市就規定每年土地收益的10%和部分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用于支持廉租房建設。但目前,公租房建設尚未大規模開展。針對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以及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賃房政策,武漢市正在擬定。預計將在武漢三鎮、東湖高新區和沌口開發區各選定一塊土地,用于建設公共租賃房,每套面積在60平方米以內,進行簡單裝修,以方便承租者直接入住。
昨日,三部委還同時公布了“2010年中央財政補助相關地區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其中我省今年將新增廉租住房394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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