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隆:(修正)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股東會決議日:99/08/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信憲董事、梁英月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8/18~102/08/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裁示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梁英月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福隆美迪亞氣動科技(江蘇)有限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武進經濟開發區河虹路2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氣彈簧、支撐桿、自行車避震器
金屬鉸鏈的研發、製造及加工,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香港)投資控股公司100%轉投資之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