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國際股

愛孩子就先給自己上保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2-25 09:39


問:去年底,我30歲的先生患肝癌走了,留下4歲的兒子……我無力再交兒子的保險費了,今天不得不去幫他辦理退保手續。我先生很傻,當時我叫他先給自己買保險。但他疼愛兒子,要先給兒子買,認為大人身體好沒必要買,于是只給兒子交了3500元保費。去年他患病后不僅花掉了家里的10萬元存款,還欠了親戚20多萬元!張太太

答:你先生自己未投保任何保險,只給他兒子投了保。他突然因病身故時,出現了自己沒保障,最后導致小孩也失去保障的情況。這樣的案例并不少見,令人嘆惜。

中意人壽中山營銷服務部運作部主管蔡仁軍表示,一家人里面誰先“上保險”其實要講究順序。一般是:大人先買,小孩后買;家庭經濟支柱先買,收入較少者后買。小孩是家庭的精神支柱,但并非經濟支柱,小孩的保險應該后買。

如果你先生用這3500元為自己投保:保額10萬元意外傷害險,每年繳,保費190元/年;保額10萬元定期壽險,20年繳,保費244元/年;保額9.3萬元重大疾病保險,20年繳,保費3066元/年;同樣是每年交3500元,當他不幸罹患重大疾病身故,家人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19.3萬元的賠付。


對于小孩的保障,如果你先生在為小孩投保時附加身故豁免保費保險,每年只需多交42.4元,一旦自己不幸身故,小孩的保險費就可以豁免,保險合同繼續有效,實現“雙保險”,這是比較聰明的選擇。愛自己的子女,就應該首先為自己“上保險”。保險是未雨綢繆,保險的最大功能就是保障,投保時理性一點,得到的結果就可以完全不一樣!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