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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中經院公告ECFA共同結論 建議兩會快協商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2010-01-20 22:48


兩岸網台北1月20日報導 中華經濟研究院中午公告ECFA(兩岸經濟協議)研究的共同結論與建議,報告中提及,簽署ECFA對兩岸經濟發展有利,一致性研究結論。報告中還提到,在兩會架構下,盡快啟動協商,並商談早期收穫計畫,建立原產地規則、服務提供者定義、貿易救濟措施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等。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結果顯示,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雖對不同產業帶來不同程度的正、負面影響,但整體而言,將促使台灣的GDP增長,並對福利、貿易、就業、產值等總體經濟產生正面效益。


大陸研究單位的評估認為,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總體上對大陸經濟發展具有正面影響,同時,大陸產業發展將因競爭力強弱不同而從中獲益或受到衝擊。

兩岸研究單位在進行個別研究時,雖然使用的模型與方法有所不同,但所獲結論一致,相互印證了研究結論的可信度,也為雙方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提供了一個理論的基礎。

這些結果顯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簽署,對兩岸經濟發展均有正面的效益。

報告中建議,兩岸在兩會(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現有協商架構下,盡快啟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協商,並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原則,分階段逐步推動後續進程,共創兩岸互惠雙贏的局面。

根據研究,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內容應涵蓋兩岸間的主要經濟活動,包括貨品與服務的市場開放以及經濟合作等領域。同時,為讓雙方企業與民眾儘早享受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部分成果,建議商談早期收穫計畫。

鑒於在未來的市場開放過程中,兩岸部分產業可能面臨進口競爭的衝擊,需進行必要的內部調整,建議對於這類產業採取漸進開放或彈性處理的方式。

為順利實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建議除關稅減讓與市場開放內容外,雙方應及時制定相關貿易規則,包括原產地規則、服務提供者定義、貿易救濟措施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等。(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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