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屬資源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7.10條而作出。
可能收購事項
董事現正與獨立第三方就可能收購一間中國公司(從事提供彩票銷售系統技術開發、物流服務、分銷管理及市場推廣業務)(「可能收購事項」)進行磋商。可能收購事項(倘落實)預期將耗資約人民幣15,000,000元,并將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之公布所披露以認購事項之所得款項凈額撥付。董事認為,可能收購事項(倘落實)將鞏固本公司於中國彩票市場提供服務之影響力及業務發展,與本公司長遠策略相符一致。
董事局謹此強調,於本公布日期,并無就可能收購事項訂立任何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因此,可能收購事項未必進行。倘可能收購事項落實,預期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不會構成本公司之須予公布交易。股東及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倘簽訂可能收購事項之正式協議,本公司將就可能收購事項另行刊發公布。
增加附屬公司之注冊資本
此外,根據中國財政部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頒布之「關於印發《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管理暫行辦法」),彩票銷售之合作單位及互聯網銷售代理之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50,000,000元。由於本集團於二零一零年八月收購深圳環彩普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環彩」,於本公布日期,其總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0,810,000元)51%之權益,故本集團將按其股權比例增加深圳環彩之注冊資本,以符合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而增加深圳環彩注冊資本將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之公布所披露以認購事項之所得款項凈額撥付。
釋義
於本公布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下列詞匯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局」 指 董事局
「本公司」 指 中國金屬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注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創業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創業板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創業板」 指 聯交所創業板
「創業板上市規則」 指 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并非本公司關連人士,且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并與彼等均無關連之人士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港元之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就本公布而言,除另有指明者外,人民幣兌港元乃以人民幣0.86元兌1港元之概約匯率進行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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