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積: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行使96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99年12月20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47,000股。本公司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民國99年12月24日(星期五)起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上櫃買賣。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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